辽宁国能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
[] 2006-05-27 00:00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国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06-018

  辽宁国能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辽宁国能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26日在沈阳市浑南新区科幻路9号百科集团2楼会议室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79758400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62.89 %,其中非流通股共计 79758400 股,流通股0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树元先生主持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李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共审议了1项议案,无新增提案和临时提案,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提出及审议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国能集团2006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辽宁国能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国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06-019

  辽宁国能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6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辽宁国能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6年5月1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06年5月26日在沈阳市浑南新区科幻路9号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何新川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出席会议。会议由刘树元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充分审议,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关于利用公司自有资金建设钢铁加工物流中心的议案》(另行公告)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定于2006年6月13日召开公司2006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日期和时间:2006年6月13日上午10:00~12:00

  3、会议方式:现场开会方式

  4、会议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科幻路9号百科集团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利用公司自有资金建设钢铁加工物流中心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会议出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截止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6日。

  (四)会议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票账户卡、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它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出席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出席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06年6月12日下午15:00前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及会议回执邮寄或传真至国能集团董事会秘书处,并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

  (五)会议联系方式及费用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科幻路9号

  邮编110168,电话:024-83601013,传真:024-83601777

  联 系 人:王佳、陈迈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国能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录

  国能集团2006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辽宁国能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特此公告。

  辽宁国能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国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06-020

  辽宁国能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数量:19421万元

  投资期限: 2年(2006年6月-2008年6月)

  投资项目名称:钢铁物流加工中心

  一、项目投资概述

  总设计能力为:年货物吞吐量为120万吨,钢铁年交易量为60万吨;年加工能力为24万吨,钢铁贸易量30万吨,零售量为6万吨,年配送规模60万吨。

  钢铁贸易年总交易额31亿元。

  本项投资得到了沈阳市于洪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市场前景较好,钢铁资源和市场已经具备一定基础。

  本项投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钢铁物流加工中心拟建于沈阳市于洪区,投资期限2年(2006年6月-2008年6月)。投资19421万元,其中购置土地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 ,建设钢铁超市总店(旗舰店),加工中心及仓储配送中心等。

  该项目建成正式达产后,每年可实现净利润4500万元。

  三、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钢铁物流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前景广阔。2005年国民经济各部门对钢材的消费量达到3.2-3.3亿吨左右。虽然我国是钢铁生产与消费大国,但与此对应的钢铁流通领域的销售和物流却处于起步阶段。我国大多钢铁企业的流通成本占产品总成本的20-30%,甚至更高。钢铁经销商对产品的第二次生产加工能力较差、水平较低、且未形成规模效益。因此,建立系统化的加工流通渠道,对钢铁企业及下端企业的各个环节进行合理优化,精简流程,从而实现规模效益,是钢铁流通企业未来发展的新方向。

  本项投资在钢材销售的同时,延伸钢铁产业链,进一步提高公司在钢铁物流领域里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生效的董事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2、 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辽宁国能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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