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投票委托征集函
[] 2006-05-29 00:00

 

  证券代码:600148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重要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相关要求,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一东”或“公司”)董事会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于2006年6月21日召开的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委托。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所做的任何决定和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质性判断和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1、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仅对本次股东会议审议的《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本征集函。征集人保证本征集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征集人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征集人承诺,在相关股东会议上将按照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前,对委托人情况、委托投票情况、征集投票结果予以保密。

  3、本次征集投票权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征集函,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

  4、征集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法律法规赋予董事会的权利,本征集函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的任何规定或与之冲突,且签署征集函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5、本征集函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的法定名称: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angchun Yidong clutch co.,Ltd

  股票简称:长春一东

  股票代码:600148

  2.公司法定代表人:姜成颜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有年

  4.联系地址:长春市朝阳区繁荣路17-1 号

  邮政编码:130012

  电  话:0431-5158570 5158520

  传  真:0431-5174234

  互联网网址:http://www.ccyd.com.cn

  (二)征集事项: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三、拟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提交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为此,征集人公告发出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该通知,拟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6月21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6月19日至2006年6月21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朝阳区繁荣路17-1 号本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审议事项:《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5、有关相关股东会议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四、征集方案

  1、征集对象:截止2006年6月14日下午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6月15日-6月19日的每日9:00 至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为征集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范围内的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公司相关股东会议投票委托书(以下简称"投票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第二步:签署投票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通过最近年度工商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按照上述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

  (2)委托投票的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能清晰辩认)、股东帐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票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投票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投票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投票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的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规定的征集时间内将投票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按本通知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专人送达的,以本通知指定收件人的签收日为送达日;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本通知指定收件人的签收日为送达日。委托投票的股东送达投票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繁荣路17-1 号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邮政编码:130012

  收件人:李春桥

  电话:0431-5158570

  传真:0431-5174234

  未在本通知规定征集时间内的送达为无效送达,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律后果,授权股东可按有关规定自行行使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的投票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后,由吉林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律师(以下简称"见证律师")按下述规则对提交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结果将转交公司董事会(征集人)。

  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定为有效:

  (1)已按本通知征集程序要求,将投票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投票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通知附件规定的格式填定并签署投票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投票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

  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重复授权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投票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投票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定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经见证律师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的,征集人将视为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除征集人外又委托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的,且在现场会议召开前未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对其授权委托视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视为委托股东对征集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五、备查文件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六、签字

  董事会已经采取了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投票委托征集函所涉及的内容均已进行了详细的审查,投票委托征集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28日

  附 件:股东委托投票的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董事会征集投票权征集函全文、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的原则、目的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董事会征集投票权征集函确定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如本人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则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将自动失效。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玆授权委托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填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签署(自然人签字,法人股东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的):

  委托人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签署日期:200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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