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 2006-05-29 00:00

 

  证券代码:600305     证券简称:恒顺醋业 编号:2006—临013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公司近期将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在此之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4、公司股票的复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5月26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5月24日至2006年5月26日每天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镇江恒顺宾馆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包括董事会委托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有伟先生

  6、会议议题:审议《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修订稿)》

  7、 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公司总股本为127,150,000股,其中社会流通股股份总数为40,000,000股。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55人,代表股份97,289,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52%。其中,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53名,代表股份16,675,370股,占公司全部流通股总数的41.69%,占公司总股本的13.11%;非流通股股东共2名,代表股份80,61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4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0人,代表股份80,790,2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54%。其中,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名,代表股份176,483股,占公司全部流通股总数的0.44%,占公司总股本的0.14%。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635名,代表股份16,498,887股,占公司全部流通股总数的41.25%,占公司总股本的12.98%。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修订稿)》,表决情况如下: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结果                     单位:股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决情况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镇江金荣恒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红勇先生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江苏镇江金荣恒顺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26日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