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拟出台措施 收回逾期未开发土地
[] 2006-05-30 00:00

 

  北京市拟出台措施

  收回逾期未开发土地

  □据新华社电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29日表示,为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北京市将积极运用土地政策参与调控房地产市场,近期将实施无偿收回逾期未开发土地等五条措施。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维表示,将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理力度,积极推进已供住宅项目进展。北京市近期将针对2004年已供地,但未拆迁、正拆迁、拆迁完成未开工项目进行督促,提出加快项目进展的要求。对愿意改为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项目的,采取延长一年期限,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优惠政策;对不积极推进进展、违反合同造成土地闲置的项目,在查明情况的基础上,经北京市政府同意,收回土地。

  另外四条措施为:推出一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加强对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工程进展情况的督促力度;加快、加大经济适用房用地供应;增加土地供应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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