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II将可开设多个账户
[□本报记者 杨大泉] 2006-05-30 00:00

 

  □本报记者 杨大泉

  

  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有望获准开设多个账户投资A股市场。这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新发布的《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中拟定的条款。

  目前,单个QFII只能开立一个人民币特殊账户。但从实践效果看,对QFII进行单账户管理,制约了QFII发展。而实施分账户管理,业内人士介绍说,可以让QFII为不同的客户分别开设账户进行投资管理,满足不同客户对风险的偏好。更重要的是,由于QFII额度主要是用于其客户投资,对于QFII来说,设立分账户更便于进行风险控制。

  事实的确如此。记者从瑞银、德意士银行、美林、野村、汇丰等多个QFII管理机构处也了解到,他们所获得的QFII额度,除少量用于自营外,主要分配给相关海外投资机构。由于不同的投资人有着不同的风险偏好,为方便管理,QFII一直希望可以多账户形式参与A股市场。

  据相关人士介绍,在QFII下申请分账户的机构,可以是保险、信托、共同基金、慈善基金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分账户最小资金额度为1000万美金。QFII总额不大于2亿美金可开10只账户;2亿至5亿美金可开20只;超过5亿美金的可开30只。对QFII实施多账户管理,有利于QFII监管的透明。这是因为实施分账户管理后,QFII背后的真正机构投资人将会浮出水面。

  除QFII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对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特殊法人机构,包括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社会保障类机构等机构,经申请也可开立多个证券账户。

  该征求意见稿同时强调,投资者不得将本人的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并称,中登公司有权向开立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收取账户管理费,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中登公司昨日还同时发布了《证券登记规则(征求意见稿)》。

  《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证券登记规则(征求意见稿)》详见本报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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