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亿专项央票力挺北京农商行转制
[□本报记者 但有为 禹刚] 2006-05-30 00:00

 

  □本报记者 但有为 禹刚

  

  昨日,随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主任韩平、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赵济堃分别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在《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协议书》上签字,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成功取得了24.2亿元专项中央银行票据。

  这是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改革过程中的极其重要一环。据悉,北京市农村信用社(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的前身)改革方案于2005年2月获国务院批准,为我国规模最大的一家农村商业银行和区域性地方商业银行。

  “获得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的发行,将对农村信用社化解历史包袱、改善资产质量、提高资本充足率,达到商业银行的准入门槛发挥重要作用。”韩平指出。

  据该行行长金维虹透露,截至2006年3月底,按银监会要求的五级分类标准,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已降至14.7%。他表示,借助央行的专项票据,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将力争用1年的时间,将资本充足率提高至8%。

  但韩平也指出,票据发行只是改善农信社经营与治理的第一步。要真正实现“花钱买机制”的政策效果,仍需要各方的通力合作和努力。

  韩平还指出表示,专项票据发行后的兑付考核工作是检验改革成效、促进改革目标最终实现的重要环节。目前4月24日,央行和银监会印发了《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考核指引》,明确了票据兑付的考核标准。央行营业部已按照考核指引的要求,建立了动态监测考核机制。

  据了解,央行营业部对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的监测考核将主要放在两个方面:一是切实转换经营机制,构建科学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管理,加强经营管理,强化外部约束机制,促使其逐渐成长为有竞争力的、可持续发展的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二是切实增强支农服务功能,在首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进一步发挥金融支农主力军的作用。

  显然,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离农信社系统相传已启动的票据兑付还有一段距离。该行财务部一位人士也表示,专项票据发行后的兑付需要达到一系列的条件,这些条件目前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尚不具备,但正在稳步推进和争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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