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06-013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
第二次催告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http://www.yasheng.com.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现发布第二次催告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06年6月5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6月1日、2006年6月2日、2006年6月5日
2.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26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张掖路219号基隆大厦23楼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本次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征集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7.现场会议出席对象
(1)2006年5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8.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将于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06年5月29日)起停牌,如果相关股东会议否决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日复牌,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次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有关议案的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期公告的《甘肃亚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摘要。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操作程序详见附件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为此,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具体程序详见《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征集投票权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征集投票或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征集投票或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谨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会议通过,无论股东是否出席会议或出席会议但反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须按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秦安路81号
邮政编码:730030
电话:0931-8856389
传真:0931-8483195
联系人:周文萍、孙小琴
3.登记时间:
2006年6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五、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2006年5月26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5月27日-2006年6月2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9:00-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报刊和上交所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请详见公司于本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http://www.yasheng.com.cn或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亚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委托征集函》。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注:本表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审议事项:
1、《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后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股东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6月1日、2日、5日每日9:30-11:30 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沪市股东投票代码:738108;投票简称均为"亚盛投票"。
二、具体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1元代表议案一,情况如下:
3.表决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三、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亚盛集团”A股的投资者,对该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如某投资者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四、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06-014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甘肃省国资委
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5月26日收到甘肃省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关于对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甘国资产权[2006]100号),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甘肃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