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
[] 2006-05-30 00:00

 

  股票简称:贤成实业         股票代码:600381        公告编号:2006-09

  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新增、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27日上午在广州光大花园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贤优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909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76%,2名股东均为非流通股股东。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深圳盛唐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式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19094.4万股,占出席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心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19094.4万股,占出席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票19094.4万股,占出席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5年度经营亏损,未分配利润累计为负值,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表决情况:赞成票19094.4万股,占出席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 %; 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表决情况:赞成票19094.4万股,占出席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清欠方案的说明》

  表决情况:赞成票19094.4万股,占出席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19094.4万股,占出席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19094.4万股,占出席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李冬生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19094.4万股,占出席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胡延国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19094.4万股,占出席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关于郭银华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19094.4万股,占出席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由5人组成,不再增补新的董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深圳盛唐律师事务所黄辉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深圳盛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27日

  股票简称:贤成实业     股票代码:600381     公告编号:2006-10

  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17日以传真、通信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06年5月27日下午,会议在广州市光大花园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到4人,董事孟庆良先生未能出席会议,但已授权董事长黄贤优先生代为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贤优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逐项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管希文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王玲女士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孙振荣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武佩利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任命邓世强先生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任命景小梅小姐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许义生先生、谭文先生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新聘任的三位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相关的工作背景和经验,符合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任职的资格条件。本次董事会聘任和解聘三位高管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孙振荣、邓世强、武佩利的个人简历

  孙振荣:男,38岁,首都经贸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昌吉州力源新饲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山乳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湖北江湖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新疆佳雨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陕西华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等职。

  武佩利:男,35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中船勘察设计研究院财务处副处长,上海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

  邓世强:男,33岁,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港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深圳北大纵横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上海友联管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高级经理,中国飞天集团战略投资部高级经理,上海瑞思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经理,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总经理等职。

  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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