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编号:临2006-014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4、公司股票复牌时间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了《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2006年5月9日,公司董事会发出《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延期公告》。2006年5月16日、2006年5月24日,公司就召开相关股东会议事宜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刊载了提示性公告。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5月29日下午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5月25日-2006年5月29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东海西路17号海信大厦25层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于淑珉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改管理办法》、《股改操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163人,代表股份339,327,1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72%。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162人,代表股份49,399,3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
2、现场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3人,代表公司股份290,224,6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78%。
参与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3131人,代表股份49,212,434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4.14%,占公司总股本的9.9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及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相关股东会议。
四、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议审议事项为《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与流通股股东沟通的结果及非流通股股东的提议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了《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告》。
五、提案表决结果
1、本次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审议议案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相关股东会议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39,327,1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72%;其中流通股49,399,303股,非流通股289,927,810股。
2、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1,483,249股,占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反对7,698,655股,占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弃权145,209股,占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3、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555,439股,占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84.12%;反对7,698,655股,占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5.58%;弃权145,209股,占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29%。
4、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情况:
2、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经全体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全体参会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六、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黄浩律师对相关股东会议全过程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改管理办法》、《股改操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海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