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你的电,最多补偿你1.2元/千瓦时
[] 2006-05-31 00:00

 

  针对今夏将至的50万千瓦电力缺口,昨天,北京市发改委启动了应急预案,决定对应急限电用户试行中断补偿机制。

  9个区试行中断补偿机制

  针对今年北京市时段性、区域性缺电的特点,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张工表示,将在局部电力负荷过载、重载地区试行可中断负荷补偿机制。

  张工介绍,在6、7、8三个月用电高峰期间,当城四区、朝阳、海淀等9个供电区域出现局部供电严重失衡时,对确定区域内有错峰潜力的用电大户,利用去年尖峰电价增收的资金作为经济补偿手段,实施短时限电。

  具体补偿标准为,对装有无线电控终端设备的用户,按1.2元/千瓦时标准补偿,对未安装无线电控终端设备的用户,则按0.8元/千瓦时标准进行补偿。

  扩大分时供电范围

  今年北京市将在去年工业用户实施峰谷电价的基础上,扩大到商业和非工业用户,在迎峰度夏前,全市将完成2万具分时电表的更换。预计用户可累计转移14万千瓦的负荷。明年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军队等都将纳入峰谷电价的范围。

  据介绍,目前,本市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工作正在稳步推行试点,根据计划,预计在08年,将党政、事业单位纳入峰谷电价范围后,全面推行居民分时供电。

  (华夏时报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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