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宇集团创始人被判10年监禁
[] 2006-05-31 00:00

 

  5月30日,前大宇集团会长金宇中坐在轮椅上离开法庭 新华社图
  金宇中涉嫌指使子公司财务欺诈;骗贷9.8万多亿韩元;把32亿美元公款转到国外

  □本报综合报道

  

  他是大宇集团的创始人,他拥有韩国“经济飞跃的缩影”的美誉。而这次等待着这位传奇式人物———金宇中的将是10年的监禁生活。

  5月30日下午,涉嫌财务欺诈、贪污等罪名而被拘留起诉的韩国大宇集团前会长金宇中被一审判处10年监禁。

  综合美联社和韩联社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第26部在417号法庭对金宇中做出了一审判决。

  检察厅建议判处金宇中15年监禁,处以23.0358万亿韩元罚金。

  金宇中涉嫌在1997年至1998年指使集团下属子公司进行财务欺诈,金额约20万亿韩元,并利用虚假账簿骗取金融机构的信用贷款,骗贷额高达9.8万多亿韩元。此外,他还通过BFC(BritishFinanceCenter)把32亿美元的公款转移到国外。

  金宇中盲目扩张事业时恰巧遭遇金融危机,导致集团陷入破产危机,而后得到了国家大量的资金支持,这被称为“大宇事件”。对此,大检察厅认为金宇中应为国民经济蒙受损失承担重大刑事责任,要求法院判处他重刑。

  在68个月的“外逃”后,金宇中于去年6月14日回国,而后被大检察厅羁押。

  金宇中的辩护律师曾表示,“大宇事件”是因政府经验不足而发生金融危机的情况下出现的流动资金一时不足,只要求企业家对此承担责任非常不公平,呼吁妥善处理此案。

  尽管这位商界奇才陨落了,但金宇中的创业奇迹还是不得不令人佩服。在这本写满艰辛的创业史上,一个人的名字不得不提,他就是曾多次在业务上帮助金宇中的大都纤维会社社长都再焕。金宇中与都再焕合办会社,1967年3月22日,大宇实业株式会社正式成立,“大宇”即取自大都纤维会社的“大”和金宇中的“宇”。

  创业之初,大宇实业仅借用了韩国矿业公司的一间办公室,职员共5人,资本500万元,按当时价格还不足1万美元。那一年,金宇中刚刚31岁。他原是靠纺织品出口起步的,大宇实业刚成立,他就把经营重点置于国际市场。1974年,大宇实业在世界经济萧条的恶劣环境下,出口额持续高速增长,突破了1亿美元大关,资本比创业时增加了800倍。金宇中也从一名出口商一跃而为全国闻名的财阀,韩国财界和商界都为大宇实业的飞速发展而感到震惊。不过,谁也没有想到,当初如日中天的大宇集团竟在1999年解体,金宇中被迫流亡国外,回国后在机场被逮捕。

  亚洲金融危机是“大宇神话”破灭的导火索,而过于举债扩张又成了大宇的致命伤,金宇中从辉煌成功到惨淡失败的前车之鉴,值得后人分析与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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