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等)
[] 2006-05-31 00:00

 

  证券代码:600647    股票简称:G同达    公告编号:临2006-013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于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四名董事、二名独立董事。董事张宝华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周立武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顾建国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沈国军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长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现已任期届满,故本次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并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经公司相关股东推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周立武先生、张秀娟女士、杨惠富先生、胡嘉捷先生;经公司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刘平先生、沈国军先生(候选董事、独立董事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宜:

  鉴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原因,为切实推进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落实“三分开”原则;同时进一步充实公司管理力量、加强公司管理水平,经公司董事长陈玉华先生提名聘任胡嘉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崔万林先生、毛东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杨鑫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刘长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因工作变动原因周立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李君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四、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事宜: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事宜: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公司《章程》修订事宜: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公司召开第四届第四次(2005年度)股东大会事宜。

  以上第一、二、四、五、六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附:

  候选董事简历

  周立武,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1993年毕业于天津大学,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周立武先生先后在大学、国家机关、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实业投资公司从事教育、财政预算管理、经营管理等工作,具有较深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郑州高炮学院教师,国家财政部预算司社控办副处长,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海南代表处副主任、主任,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秀娟,女,汉族,196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1998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高级经济师,具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张秀娟女士先后在国有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实业投资公司从事信贷、资金财务管理及投资管理等工作。曾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资金财务部总经理等职。现任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杨惠富,男,195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经济师。杨惠富先生先后在上市公司从事业务开发、投资管理工作。曾任上海新亚(集团)联营公司开发部经理助理、副经理,上海新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开发部经理,上海新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开发部经理等职。现任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监。

  胡嘉捷,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1990年毕业于上海大学,大专学历。胡嘉捷先生长期在上市公司从事经营管理及公司证券事务管理工作。曾任上海新亚快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上海粤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候选独立董事简历

  沈国军,男,汉族,1962年7月出生。1996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沈国军先生长期在金融行业、投资公司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曾任中国建设银行舟山市分行办公室副主任、舟山市建设开发总公司总经理、海南银泰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刘平,男,汉族,195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1974年参加工作,1983年毕业于首都经贸大学,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刘平先生先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某部、政府机关、综合型投资公司、实业投资公司从事服军役、审计管理、财务管理、经营管理等工作。曾任北京市审计局副处长、中国新兴集团公司财务处处长、北京建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等职。现任北京先锋万通置业股份有限工司总会计师。附: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胡嘉捷,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1990年毕业于上海大学,大专学历。胡嘉捷先生长期在上市公司从事经营管理及公司证券事务管理工作。曾任上海新亚快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上海粤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崔万林,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1989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崔万林先生先后在国家机关、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媒体公司从事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等工作。曾任国家财政部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行政部副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国家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等职。现任上海人民日报报栏报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毛东林,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1987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经济师。毛东林先生先后在国有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媒体公司从事经营管理等工作。曾在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建经处工作,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大连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延安路营业部总经理等职。现任上海人民日报报栏报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鑫,男,汉族,197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1997年毕业于厦门大学,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助理会计师。杨鑫先生先后在国有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资公司从事资金财务、证券业务、投资管理等工作。曾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北京双榆树证券营业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资金财务部工作,在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工作期间借调参加托管清算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现任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

  刘长春,男,汉族,1967年5月出生。2000年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助理工程师,期货经纪人资格。刘长春先生先后在材料公司、制药公司、通信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资公司从事计划管理、期货管理、基金管理、证券研究、企业管理等工作。曾任北京光华木材厂计划科科员,北京广大制药厂华北地区业务经理,凯奇通信总公司期货部副经理,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部职员,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综合小组成员,信达投资有限公司证券业务部经理等职。现任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经理。

  证券代码:600647    股票简称:G同达    公告编号:临2006-014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监事会于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第十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三名监事。监事王丽芳女士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长王晨禾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事宜: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事宜: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本届监事会现已任期届满,故本次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并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经公司股东推荐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为王青女士、王丽芳女士(候选监事简历附后);经公司职工代表选举监事为陈鸿先生(简历附后)。

  三、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事宜: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第一、二、三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附:

  候选监事简历

  王青,女,汉族,1968年10月出生。1991年毕业于北方工业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会计师,项目管理师。王青女士先后在研究所、政府机关、货运公司及实业投资公司从事会计、审计等工作。曾任北京服务机械研究所会计,北京市环保局主管会计,德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财务主管,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等职。现任信达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

  王丽芳,女,汉族,1958年10月出生,大专,会计师。王丽芳女士曾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财务负责人。现在信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工作。

  陈鸿监事简历

  陈鸿,男,汉族,1972年2月出生。2004年7月毕业于复旦大学,硕士学历。陈鸿先生曾任思源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上海万申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上海南方讯典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现任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

  证券代码:600647    股票简称:G同达    公告编号:临2006-015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第四次

  (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本公司第四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召开公司第四届四届(2005年度)股东大会,现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6年6月30日(星期五)上午九时三十分,会议为期半天;

  2、会议地点:上海市金新路58号银桥大厦三楼会议室;

  3、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5年度利润及利润分配方案;

  (4)、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事宜;

  (5)、审议公司受让大地发行中心拥有的上海人民日报报栏报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31%股权事宜;

  (6)、审议公司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单位事宜;

  (7)、审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事宜;

  (8)、审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事宜;

  (9)、审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事宜;

  (10)、审议修改公司《章程》事宜。

  上述第(3)、(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第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上述第(1)、(4)、(7)、(8)、(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上述第(5)项议案已经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上述第(2)、(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第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4、出席会议的对象:

  (1)、凡2006年6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5、出席会议登记办法与时间:

  (1)、登记方法: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代表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06年6月27日上午10:00~11:30,下午1:00~4:00。

  6、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

  7、登记地址及联系电话:

  登记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新路58号银桥大厦24楼

  联系电话:021—58545898×2503

  传    真:021—58541001

  邮政编码:201206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四次(200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股东帐号:                 委托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647         股票简称:G同达         编号:临2006—016

  关于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增持本公司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信达投资”)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增持本公司流通股股份的计划,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就信达投资增持本公司流通股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及信达投资增持计划概况

  本公司于2006年4月4日—4月6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同达创业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实施后,对价股份于自2006年4月27日上市,公司股票简称由“同达创业”变更为“G同达”,股票代码“600647”保持不变。

  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维护市场稳定,避免公司股票出现非理性波动,导致流通股股东利益受损,根据《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本着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顺利实施的原则,信达投资制定了在方案实施后的两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的计划,本次增持拟投入金额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

  增持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5%,信达投资将于事实发生之日起两日内予以公告,公告前停止增持,并承诺其后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

  2、增持时间及数量

  2006年5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午收市后,本公司接到信达投资通知,自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实施完成后至2006年5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午收盘止,信达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增持了本公司流通股269617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3%,增持该部分流通股股票所用资金为2062万元。

  由于历史原因,信达投资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原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简称“信托公司”)清算资产拆分划转的决定,承接了信托公司证券类资产、企业股权等清算资产,其中包括上海立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立人投资”)的股权,从而与立人投资构成了关联关系,立人投资合并持有公司4,048,578股流通股;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诚信托”)持有的2,379,937股公司流通股,其委托人是信达投资,也是由于信达投资承接信托公司清算剩余资产而形成。

  根据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信达投资将直接持有的非流通股、关联企业和信托帐户持有的流通股及其获得的对价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后统一为信达投资直接持有的流通股。上述行为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后已完成。故本次增持前,信达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23,988,93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83%;

  本次增持后,信达投资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668510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86%。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信达投资本次增持股份而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可以免于履行。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公告后两日内信达投资将不再买卖本公司流通股。

  3、出售条件

  上述增持股份已予以锁定,并承诺其后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沈国军先生、刘平先生为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沈国军先生、刘平先生: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29日于上海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沈国军、刘平,作为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沈国军、刘平

  2006年5月29日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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