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南京中商 股票代码:600280 临2006-007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4月28日发出,会议一致通过审议议案。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大会”)于2006年5月30日上午在南京市中山南路79号公司八楼大会议室召开。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所持(代理)有表决权股份 83,663,2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8%,其中流通股股东1人,所持(代理)有表决权股份36,616,784股。大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京市公证处公证员出席了本次大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胡晓军先生主持,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3,663,288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6,616,784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3,663,288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6,616,784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83,663,288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6,616,784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83,663,288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6,616,784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83,663,288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6,616,784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续聘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83,663,288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6,616,784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公司发放老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用留存收益弥补的议案;
同意:83,663,288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6,616,784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公司投资设立淮安中央新亚国际广场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83,663,288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6,616,784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公司投资设立宿迁中央国际广场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83,663,288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6,616,784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审议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83,663,288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6,616,784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一、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83,663,288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6,616,784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二、审议通过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83,663,288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6,616,784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三、审议通过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83,663,288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6,616,784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四、审议通过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83,663,288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6,616,784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南京市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