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 召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等)
[] 2006-05-31 00:00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06-006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

  召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决议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于2006 年5月10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06年5月30日9:00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景贤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到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06年6月30日召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

  二、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公告

  1、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5月30日召开的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㈠召开时间:2006年6月30日上午9时,会期半天;

  ㈡召开地点: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㈢召集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㈣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㈤出席对象:⑴截止2006年6月26日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如股东本人不能出席会议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⑵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⑶见证律师和其他邀请人员等。

  2、会议审议事项

  ㈠提案名称

  ⑴公司董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⑵公司监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⑶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⑷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⑸关于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⑺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⑻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⑼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⑽关于设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⑾关于聘任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㈡披露情况

  上述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议案的决议均刊登于2006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议案具体内容请登陆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3、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㈠登记办法: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委托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㈡登记地点: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㈢登记时间:2006年6月27日—29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

  4、其他事项

  ㈠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 荣

  联系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    编:366000

  联系电话:(0598)3614875

  传    真:(0598)3633415

  ㈡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30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 出席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复印有效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06-007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履行进展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在2005年度报告及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公司目前尚未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经询问,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称:正着手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2006年5月底前报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本公司于2006年5月23日刊登公告,经咨询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获悉,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正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前期工作,同时考虑结合股权分置改革进行股权出让事宜。本次股权出让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已上报至永安市政府有关部门,并已取得其同意。公司股权出让工作下一步还需三明市、福建省国资等有关部门审批同意。他们同意后才能与相关受让方进行实质性的股权出让谈判,并在与股权受让方签定协议后将有关文件再次逐级上报至国家国资委、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审批。

  由于大股东本次股权出让工作尚未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公司无法在2006年5月底前报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预计2006年6月底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如本次股权出让未获有关部门批准,本公司将力促非流通股股东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公司董事会对未能于2006年5月底前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表示歉意。

  公司信息披露以指定的报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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