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G中富 公告编号:2006-011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6年5月30日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5月30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珠海市湾仔南湾南路第一工业区珠海中富实业股份公司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总经理卢焕成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252,636,71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6.70%。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9,185,083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2.06%。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252,636,7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252,636,7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52,636,7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同意252,636,7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经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5年度公司实现利润70,016,743.30元,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7,001,674.33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3,500,837.17元,当年净利润尚余59,514,231.8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8,996,260.77元,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298,510,492.57元。
考虑股东长远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董事会提议以2005年末总股本68829.5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 50元(含税),合计分配金额为34,414,780.00元。未分配利润264,095,712.57元滚存下年。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252,47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3%;反对0股;弃权165,7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7%。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内容详见2006年4月22日巨潮网(www.cninfo.com.cn))
同意252,636,7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内容详见2006年4月22日巨潮网(www.cninfo.com.cn))
同意252,636,7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公司预计200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珠海中富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成创实业有限公司、黄乐夫、卢焕成回避表决。出席会议对此议案具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数为9,185,083股。
同意9,185,0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续聘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单位的议案。
同意252,636,7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9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文晶先生
3、结论性意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05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2、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