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争议 复制基金启动仍存变数
[□本报记者 高山] 2006-06-01 00:00

 

  □本报记者 高山

  

  就在媒体普遍认为复制基金启动在即的同时,昨天上午有关方面就此问题展开了讨论。讨论的效果并不如市场所愿,复制基金启动存在相当变数。

  所谓复制基金,是指基金公司发行一只与其已发行的某只基金完全一样的基金产品,新发行基金的产品说明书与基金合同都与原基金完全一样。据介绍,发行复制基金可以大大节约产品设计、申报评审和市场推广的成本。

  从表面上看,发行复制基金可以有效满足投资人对于优质基金品种的需求。但有业内人士认为,基金公司发行复制基金的意图令人怀疑,其真实目的并不是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而是出于扩大管理规模,增加基金管理费收入的需要。

  业内人士认为,对于投资者而言,基金分拆的效果,与拆股并无太大区别,其仅仅是一种将注意力集中于价格,而不是基金内在价值的行为———事实上,拥有10份净值1元的基金份额,并不比拥有5份净值2元的基金份额更加富有。因此,如果投资者仅仅因为基金分拆净值降低,就愿意购买此前不愿购买的份额;或持有人仅仅因为基金分拆净值降低,就不愿赎回此前愿意赎回的份额,则未免言过其实,过分低估了投资者判断能力。

  更为重要的是,复制基金存在相当的弊端。试想,在市场点位为1000点时推出的股票型基金,在点位为1600点时被“复制”,“原本”、“副本”之间隐含的市场机会和市场风险,必将大大不同,而其“复制”的概念则又很容易给投资者带来误导。原有基金获得的是从1000点到1600点的收益,而复制基金却需要承担1600点上方可能潜在的风险。因此,如果从投资者的利益出发,实在看不出基金公司大举推动这类“复制”活动,究竟有何种更深的含义在内。

  监管层一直强调“基金风格”,一只基金产品发展壮大的过程,必然是吸引一批欣赏、接受其投资风格的持有人共同创富的过程。如果新进入的持有人仅对价格敏感并容易受到这类外在因素的影响,则其对基金的长远发展亦不见得有利,基金份额原持有人的利益,也难免遭受影响。

  近来,基金往往使用“高处不胜寒”来说明分拆的必要性,这其实就是一个伪命题。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按照这种逻辑,我国似乎永远没必要出现单位净值突破2元的基金。而基金复制动议的提出,更凸现出我国基金行业产品线仍不健全的问题———成熟市场上的基金公司,往往是在产品线比较健全的基础上,结合宏观经济、市场走向和产品策略,在不同的时间段内主推不同类型的产品,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可靠和理性的选择。

  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发行复制基金真实意图的争论,直接左右复制基金能否顺利推出。据了解,出于慎重考虑,管理层目前尚无启动复制基金发行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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