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条”考验房地产项目定向增发
[□本报记者 张喜玉] 2006-06-01 00:00

 

  □本报记者 张喜玉

  

  在目前公布定向增发方案的40多家上市公司中,明确表示拟将募集资金投向房地产项目的增发公司已有8家,平均募资金额近10亿元,在定向增发公司中的比重占到两成。房地产投向公司的再融资热情高涨反映了这些公司的资金渴求,而近日房地产调控新政的出台也多少为这些公司的定向增发带来了一些“麻烦”。

  这些拟将所募资金投向房地产的公司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纯粹的房地产类上市公司,比如G栖霞、G阳光、G物华,所募资金主要投入新建项目或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另一种是主业并非房地产,但看好房地产项目盈利前景而进行定向增发的公司,如G中铁拟定向增发3亿A股,募资收购大股东中铁二局集团所持8家房地产公司的股权。此外,还有一部分定向增发公司虽然募资投向不是房地产,但由于公司有大量的房地产业务,新募资金的到位,也有利于缓解公司房地产业务的资金压力,如G福星、G国安。

  研究人士表示,房地产业近一两年来一直处于宏观调控压力之下,银行信贷不断紧缩,相关企业和项目普遍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因此房地产投向公司的再融资热情也随之产生。而随着日前九部委联合推出的“15条”房地产调控新政的出台,其中“项目资本金不达35%,银行不得贷款”、空置3 年以上的商品房不得作为抵押物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尤其是负债率偏高的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链和盈利前景再次面临考验。而日趋沉重的调控压力,也必然使得作为定向增发主要群体的机构投资者的认购热情受到挫伤,给相关公司的定向增发带来“麻烦”。

  但另一方面,调控新政对各类企业和项目的影响不均,区域性房地产企业、高档房地产项目集中企业,以及纯开发类企业所受的影响更大;而行业进一步整合带来的机遇,反而能使优质的房地产企业脱颖而出。因此,这些房地产投向公司的定向增发前景,还是主要取决于市场和机构投资者对其项目潜力和企业资质的判断。

  定向增发投向房地产项目

  公司一览

公司简称 定向增发规模(万股) 定向增发底价(元)

G栖霞 6000 10.73

G名流 12000 4.12

G阳光 12000 5.71

G津滨 33300 2.99

G泛海 40000 4.42

G物华 25000 3.08

G国贸 募资总金额为121053万元 5.69

G中铁 30000 3.84

  注:如有除权除息,增发底价随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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