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公告
[] 2006-06-01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进展情况的通知》,本公司对控股股东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康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告如下:

  2005年12月31日,迪康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92,381,982.06元;截止目前,迪康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89,456,170.42元。在此过程中,迪康集团已根据承诺于2005年12月31日、2006年1月15日前向公司现金清偿合计6,300,000.00元;但同时亦新发生207.62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200万元系由迪康集团代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和平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平连锁”)向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商集团”)支付的代理货款:根据和平连锁与成商集团签定的进口代理协议,由成商集团代理和平连锁进口德马泰克系统相关设备,按照协议约定和平连锁尚需支付成商集团46万美元代理货款。鉴于迪康集团原为成商集团之控股股东且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本公司将货款200万元划入迪康集团帐户,由迪康集团代为支付,迪康集团承诺代本公司向成商集团支付上述合同货款,并将成商集团向本公司开具的此笔款项收据及其他相关凭证交回本公司。截止目前,因相关手续尚未完备,该笔款项暂做往来账处理。其它应收款新增6.72万元,主要系代垫迪康集团万州分公司职工安置费。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上述新发生的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核实,并于2006年5月22日对杜绝新增关联方资金占用分别作出了书面保证:董事会、监事会将切实履行职责,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予以必要的监控,自保证书出具日起,杜绝公司新增关联方占用资金的行为;公司董事长孙继林作为公司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将依法履行董事会的授权,严格控制公司日常发生的关联方资金往来;若公司再次发生新增关联方占用资金之情形,董事会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于上述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迪康集团已承诺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协调成商集团向本公司出具收款收据,逾期不能完善上述手续,则由迪康集团全额退还上述款项。本公司将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即时披露清欠工作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迪康药业     编号:临2006—012号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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