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 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06-17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5月31日上午9点。
2.召开地点:公司十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劲松。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5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61人、代表股份299,801,1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6.32%。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流通股股东(代理人)57人、代表股份4,071,941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2.63%。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2005年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本议案同意299,801,12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流通股股东同意4,071,9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流通股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表决结果:通过。
(二)《2005年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本议案同意299,801,12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流通股股东同意4,071,9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流通股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表决结果:通过。
(三)《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总的表决情况:
本议案同意299,801,12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流通股股东同意4,071,9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流通股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表决结果:通过。
(四)《200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本议案同意299,801,12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流通股股东同意4,071,9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流通股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弥补公司2005年度亏损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本议案同意299,801,12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流通股股东同意4,071,9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流通股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续聘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本议案同意299,801,12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流通股股东同意4,071,9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流通股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6年修订)》。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本议案同意214,636,2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9%,反对80,452,7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4%,弃权4,712,1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流通股股东同意4,071,9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流通股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和《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本议案同意299,801,12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流通股股东同意4,071,9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流通股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德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轶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