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2006-06-01 00:00

 

  股票代码:600078      股票简称:澄星股份     编号:临2006-012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股份"或"本公司")于2006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的公告。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现发布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6月12日下午2时

  3、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6月8日- 2006年6月12日间的交易日,每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4、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2日(星期五)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花山路20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6、会议方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6年6月2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8、提示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相关股东会议提示性公告,两次公告时间分别为2006年6月1日,2006年6月6日。

  9、本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即2006年6月5日)起再次停牌,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尽快实施方案,复牌时间请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公告;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否决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一交易日复牌。

  二、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要进行分类表决,即方案获得批准需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流通股股东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权利及权利的行使

  1、流通股股东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权利的行使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除可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现场投票外,亦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对《改革方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流通股股东委托本公司董事会进行投票的具体程序见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流通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 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损害;

  (2) 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 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或是否投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董事会投票委托的征集

  1、征集对象:截止2006年6月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年6月5日至2006年6月7日(正常工作日每日8:30-17:3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澄星股份董事会于2006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五、参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程序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网络投票将于2006年6月8日至2006年6月1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操作

  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     说明

  738078     澄星投票          1            A股

  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澄星股份            1         澄星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 元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六、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2)流通股股东须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如授权参加会议,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于2006年6月8日前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花山路208号公司证券部

  3、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江阴市花山路208号公司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06年6月5日至2006年6月8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它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电话:0510-86281316-431、432 传真:0510-86281884

  4、联系人: 陈永勤、夏奕峰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1日

  附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注:本表复印有效)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公司/本人系在对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股份”)董事会(以下简称“征集人”)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公司/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公司/本人亲自(不包括网络投票)或委托征集人之外的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本公司/本人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该项委托自动失效。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澄星股份董事会代表本人出席2006年6月12日召开的澄星股份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请对该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则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未作选择的,亦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请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