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编号:2006-020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5月2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06年5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山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为山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北城支行申请的1.79亿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借款用途为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
由于本公司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1.98%的股份)为山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吉小安、畅丁杰在山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项交易事前经过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在表决上述议案时, 关联董事吉小安、畅丁杰进行了回避。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于本公司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山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包括该笔担保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1900万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4000万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06-021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决定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6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五层多功能厅
3、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 凡在2006年6月7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保管的本公司股东名册内之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参加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士。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为山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审议事项的提案内容详见2006年6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及担保公告。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
(2) 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持股凭证;
(3)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
(4)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股东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5) 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股东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由委托人盖章或签字并经公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第三人的身份证。
(6) 出席本次会议的前述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06年6月15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四层公司证券部。
4、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时的额外要求: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签署人经公证的授权书(如需要)或其他授权文件,于股东大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送达公司联系地址。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五层
邮政编码:100037
联系电话:010-68341188-6301
传 真:010-68365030
联 系 人:黄仁静
2、会议期及费用: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人员按时参加,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仅供参考,股东可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委托单位:(盖章)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 2006-022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拟为山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北城支行申请的1.79亿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借款用途为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
此项交易,已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获本公司三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吉小安、畅丁杰回避了表决。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由于本公司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山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被担保人(关联方)基本情况
山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本公司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1.98%的股份)为山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吉小安、畅丁杰在山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关联方情况:山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18日,注册地:太原市解放路101号,注册资本金1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力争,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普通电器机械、工美术艺品、副食品、土产品、电子计算机软硬件、文体用品等。最近三年业务发展良好,最近五年之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担保协议
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和银行批准后,签署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连锁零售企业,快速发展需要大量流动资金借款,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为本公司提供了3.4亿元的借款担保。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同意本公司为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董事会认为,此项担保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山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具备良好的资信,具备偿还银行借款的能力,同时,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包括该笔担保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1900万元,占本公司200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7.95%。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4000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交易,已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定价方法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