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五洲明珠 股票代码:600873 公告编号:2006-017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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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股份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股份。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2日
3、复牌日:2006年6月6日,当日公司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
4、自2006年6月6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五洲明珠”变更为“G五洲”,股票代码“600873”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1)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8股股份,共支付 1,459.8249 万股,作为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的对价。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的权利。
(2)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利益,并积极推进股权分置改革稳妥顺利进行,五洲明珠非流通股股东就五洲明珠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做出如下承诺:
①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②公司第一大股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还做出如下特别承诺: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内容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2.8股。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三、股权登记日和对价股份上市日
1、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 2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 6月6 日,当日公司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 6月 6 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五洲明珠”变更为“G五洲”,股票代码“600873”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七、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 1、G日指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
注2、所持有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
注3、徐广平等五洲明珠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骨干等同意履行潍坊渤海实业有限公司作出的承诺,同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关于其所持股份的限制性规定。
注4、持有的五洲明珠非流通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持有五洲明珠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八、其他事项
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维坊市高新区桐荫街197号 邮政编码:261061
电 话:0536-8363801,0536-8363260 传 真:0536-8880295
联 系 人:谭立芳、王维钦
十、备查文件
1、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山东国欣律师事务所关于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