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06-06-01 00:00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G长虹            编号:临2006-024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31日在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长虹技术中心三楼多功能厅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了本次大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5人,代表股份577,351,1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577,231,8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119,332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二)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577,231,8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119,332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05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票577,221,8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票11,6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117,573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0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预案》的议案

  同意票577,233,5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117,573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五)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财务决算及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577,233,5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117,573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六)审议通过了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提交《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以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提案》的议案

  同意票577,221,8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票11,6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117,573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七)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同意票577,222,8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票2,6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125,613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0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的议案

  同意票577,233,5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117,573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预案》的议案

  同意票577,221,8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129,24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同意票577,230,8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120,253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修改后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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