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税收新政下 的房价转嫁
[□本报记者 唐文祺] 2006-06-02 00:00

 

  □本报记者 唐文祺

  

  正如我们在上一期《地产投资》里所预测的,“国六条”的“第二只靴子”并没有让房地产业等待太长时间。作为调控细则的九部委“十五条意见”,不但涉及面更广,且落点更为明确、量化。90平方米、5年、70%、35%、30%……一串具体的数字构成了判断未来房地产市场走向的基准点。

  细看可以发现,正如政府一再强调的,《意见》对于税收、信贷、土地三方面的调节作用十分倚重,主要使用金融工具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节,尽量避免动用行政手段。这里,税收政策尤其成为市场各方,特别是投资客关注的焦点。

  《意见》指出,为进一步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从2006年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从2年时间延长至5年,该时间段已显而易见地成为区分投机性或投资性的“分水岭”。在某大型网站所做的网友调查中,认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全额征收营业税”这一条款“最具杀伤力”的占绝大部分比例。

  微妙的是,不同市场对该措施的反应却是截然不同。北京当地电视台在采访几位购房者时,他们不约而同地表示“继续观望”,理由很简单:生怕这部分税转嫁到自己身上,反而增加了买房支出。上海的一些中介则告知笔者,在得知延长转让时间之后,原本已达到2年时限的卖家纷纷停止了出让,甚至不惜以毁约加赔偿的“断腕”举措来减少损失。为什么同样的政策却引发出不同反应呢?

  理由很简单,在供求不平衡的市场采用税收杠杆,只能使天平更加倾斜。前车之鉴不是没有,早先曾在北京朝阳区、东城区实行的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虽然采取了“先税后证”的强制性手段,但当月仅征得40多万元,半个月后便不了了之;其他采取相应措施的杭州、南京等地,最后也都草草收场。事实证明,在供小于求的市场情况影响之下,卖房者完全能够采取“居高临下”的姿态将房价损失转嫁给买房人。这样一来,税收反而取得了相反效果。

  当然,对于供求渐趋平衡的市场而言,税收的调节显然是打在了投机者的痛处。增加交易成本、减小利润空间的结果,势必会让短期投资者三思而后行。值得一提的是,凡事皆过犹不及。如果仅仅是5年之后交易需缴纳差价营业税的话,这笔账还是可以算得清的,可是更大的压力似乎正在接踵而来。已有媒体透露,开征不动产税已成定局。到时候,这些房产持有者即使不卖,也会肩负很重的压力:交易,契税、营业税的缴纳不可避免;保有,不动产税同样会落在身上。

  虽然在一切尚未出台之前,还是个未知数。但笔者还是认为,税收新政针对的是已经消费掉的房产物业,因此在实施之后会引发相当广的影响,对于细则的制定需慎之又慎。毕竟一切都只是手段,稳定房价才是最终的目的。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