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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后房屋买卖税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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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6-02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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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后房屋买卖税负表: 以150万元总价、150平方米的非普通商品房交易为例(交易时间为持有该商品房5年以下,并假定交易差价为30万元,征收个人所得税): 税费名称 税费解释 金额(元) 买方税费 印花税 1500000元×0.05% 750 权证印花税 5元/本×1件 5 交易手续费 150平方米×2.5元/平方米 375 契税 1500000元×3% 45000 登记费 80元/件×1件 80 配图费 (预收)25元 25 总价 46235 卖方税费 印花税 1500000元×0.05% 750 营业税及附加 全价×5.55% 83250 交易手续费 150平方米×2.5元/平方米 375 个人所得税 300000元×20% 60000 总价 144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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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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