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权证行权在即 上证所再度警示风险
[□本报记者 王璐] 2006-06-02 00:00

 

  □本报记者 王璐

  

  为促进权证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确保近期宝钢权证和武钢权证顺利行权,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接连向权证一级交易商及各会员单位发出《关于加强权证知识教育和风险揭示的函》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权证经纪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详见A6),强调权证一级交易商和各会员单位应继续做好针对投资者的权证风险揭示工作,防范权证交易风险,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上证所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权证市场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仍有部分投资者将权证混同于股票,忽视权证交易和行权的风险,甚至有少数投资者在不了解权证基本概念和权证行权特点的情况下,盲目参与权证交易。当前各权证一级交易商和会员单位应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及方式,重点加强权证交易风险和行权风险揭示。

  上证所在今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权证经纪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中,就再度提出五点要求。第一,各会员单位应严格按照该所相关通知要求,与参与权证交易的投资者签署《权证风险揭示书》,充分揭示权证交易的高风险性,切实引导、提醒投资者重视并控制权证交易风险;第二,进一步加强证券账户管理,防范违规借用账户交易权证行为;第三,对所属营业部交易前端做全面检查,杜绝日内融资、使用虚拟资金账户等违规融资交易权证的行为;第四,加强权证T+0交易的风险管理,建立健全权证经纪业务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第五,加强对所属营业部权证经纪业务的日常监督,按该所要求及时履行相关报告义务。

  上述通知同时指出,G宝钢的股改认购权证即将于2006年8月30日到期,各会员单位应加强投资者教育,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醒投资者务必注意宝钢权证风险:首先,随着到期日临近,若宝钢权证最终行权价值小于权证市场价格时,权证持有人可能面临较大的投资风险,到期时宝钢权证可能不具有任何价值;其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终止交易,宝钢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6年8月23日;此外,宝钢权证的行权日只有1天,为认购权证存续期间最后一日,即2006年8月30日到期日未行权的宝钢权证在行权日后自动失效。因此,上证所要求各会员单位应通过在营业场所张贴宣传资料、电话委托交易提示、网上交易提示或其他灵活有效的方式,就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另据记者了解,上证所近日还要求一级交易商应在2006年6月2日前向该所提交加强权证知识教育和行权风险揭示的工作计划,并于6月16日和7月7日向该所报告计划落实情况。同时,上证所还将对各会员单位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权证经纪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的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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