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修改棉花期货合约等规章
[□本报记者 刘意] 2006-06-02 00:00

 

  □本报记者 刘意

  

  郑州商品交易所昨日发布通知,称研究决定,自二00六年六月一日结算时起,棉花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降至5%,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调整为±3%。新合约月份自CF705合约开始执行。新的仓单分类方法自2006棉花年度新产棉花开始实施。

  郑商所同时表示,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期货合约(修正案)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交割细则(修正案)》、《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正案)》、《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已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第五届理事会2006年5月22日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郑商所修改规则,对棉花期货可以说是长期利好。它可以降低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延长单月合约的持续交易时间;提高市场的流动性,扩大市场规模。但从短期来看,影响不会太大。

  棉花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降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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