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鸟发展对价安排拟10 送1.8
[□本报记者 张有春] 2006-06-02 00:00

 

  □本报记者 张有春

  

  海鸟发展(600634)今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股票将获付1.8股。

  有关人士认为,公司的承诺中有两点值得关注。

  第一,公司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东宏实业所持的股份全部质押给兴业银行上海分行。东宏实业对此质押的存在作出了如下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召开之前,本公司将办理完毕用于对价安排部分的股权解质押手续,保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

  第二,根据东宏实业与上海泰琳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书》,泰琳实业将受让东宏实业持有的海鸟发展22674000股股份。此项收购行为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因此,东宏实业、泰琳实业作出承诺:若东宏实业转让所持的非流通股股份在海鸟发展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前完成过户,则东宏实业的对价支付义务及相关承诺义务将由其受让方即泰琳实业履行;若东宏实业转让所持的非流通股股份未能在海鸟发展股权分置方案实施日前完成过户,则东宏实业将继续履行其对价支付义务和其他承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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