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建军
股权分置改革中的以股抵债,解决了不少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历史问题。与之相反,如今,一些大股东开始通过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解决自己被上市公司占用的资金,形式是以债换股。据业内专家分析,这种通过定向增发实现债转股的方式,对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可谓是双赢的选择。
G国贸日前发布公告称,将向控股股东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定向增发流通股,以解决所欠大股东的1.5亿美元债务问题。在G国贸之前,已经有G宏盛、G京东方等公司推出了类似的方案。区别在于,G国贸的定向增发只对大股东进行,而G宏盛、G京东方是在对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增发过程中附带解决这种历史债务问题。
这种另类的债转股,G国贸酝酿已久,而G宏盛、G京东方则应该是不久前才决定的。在G国贸1999年上市之初,拥有1.5亿美元债权的大股东即打算在适当时候、以适当方式将上述负债进行资本化。而G宏盛所欠大股东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16432万元债务,是其2004年以来通过往来款形式补充G宏盛营运资金而来;G京东方通过定向增发解决的8亿元债务,是其第一大股东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正准备从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处受让的债权。
大股东的这种以债换股一旦实施,对相关上市公司来说等于是获得了一个“红包”。G国贸占用大股东1.5亿美元资金,这些年来形成的资金占用费共计1.22亿元人民币。双方现在约定,通过定向增发向大股东实施以债换股的同时,上述占用费将全部免除。同样,8亿元债务转成大股东的持股,G京东方的债务负担将会有所下降。截至今年3月31日,G京东方的资产负债率高达85%,由此形成了不小的财务费用。
不言而喻,通过定向增发实施以债换股时,大股东也并非完全无利可图。G国贸、G宏盛、G京东方等公司大股东以债务换来的股份均为流通股,在三年锁定期满后即可上市流通,不仅避开了股改时的对价支付问题,而且有望分享二级市场股价上涨带来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