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提案及增加网络投票方式的补充公告
[] 2006-06-02 00:00

 

  证券简称:G上电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06-10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提案及增加网络投票方式的补充公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

  本公司已于2006年5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暨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实际情况变化,将本次会议召开的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向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议,经公司董事会审核,为提高公司本次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拟增加审议“由商业银行为本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事项,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为了方便公司股东行使权利,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本次会议的召开,公司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网络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增加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1.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6月22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

  2.网络投票网址: www.chinaclear.cn

  3.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之前,需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服务投资者身份验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身份验证,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附件1)。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股东需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和电子身份证书登录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具体流程见《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2)。

  有关股东办理身份验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询(网址同上)。

  4.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三、原公司在《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暨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确定的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日为6月15日、16日,现因上海市在此期间将召开合作组织峰会,将对上海市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届时可能会影响公司股东的会议登记,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会议登记日变更为6月20日(周二),股权登记日(6月13日)以及会议召开日(6月22日)等其他事项均不变。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日

  附件1

  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投资者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需遵循“先注册,后激活”的程序,先通过互联网办理网上自注册,再到注册时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现场办理身份验证手续,激活网上用户名,申请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同时在身份验证机构领取电子证书。投资者网上用户名一旦激活,终生有效,可长期使用,投资者需记牢网上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用户需妥善保管电子证书。

  (一)网上自注册

  

  注1: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的‘投资者服务’,选择‘投资者注册’。

  注2:在用户注册页面输入以下信息,选择是否使用电子证书: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A股、B股、基金等账户号码;

  (3)投资者姓名/全称;

  (4)网上用户名;

  (5)密码;

  (6)选择电子证书用户或非电子证书用户;

  (7)其他资料信息。

  注3:根据系统提示,投资者在系统列出的身份验证机构备选名录中选择一个身份验证机构(例如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身份验证手续。

  注4:注册成功后,提示页面列出了后续操作需要的各项材料。投资者须牢记网上用户名及密码。网上用户名需提交给身份验证机构以办理身份验证手续,并可与密码配合使用登录网络服务系统。

  (二)现场身份验证

  

  注1:注册成功的网上用户名未被激活前,不能用来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网络查询等业务。自然人、境内法人和境外法人投资者须分别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到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

  1、自然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境内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境外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有效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与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或其他有权人士授权委托书,能证明该授权人有权授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注2:投资者除提交申请材料之外,须提供网上用户名。

  附件2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今后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或证券账户号以及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在有效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的‘投资者服务’,电子证书用户选择‘证书用户登录’,非电子证书用户选择‘非证书用户登录’。

  注2: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非电子证书用户还须输入附加码,附加码由系统自动产生,并显示在页面上。

  咨询电话:(北京)010-58598851,58598912(业务)    010-58598884,58598882(技术)

  (上海)021-68870190    (深圳)0755-25988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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