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也
针对近期广大电信用户反映强烈的六类移动信息服务业务价格欺诈问题,信息产业部联合中国消费者协会从6月份开始,用半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治理和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专项活动。
电信欺诈问题,早已令消费者深为不满,相关投诉直线上升。问题是,这场姗姗来迟的专项治理活动,有必要耗费长达半年之久吗?有关电信欺诈伎俩,透过消费者的投诉就可以一目了然,通过这些为数众多的第一手资料,即可直接对电信的欺诈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设计相关制度,避免电信企业继续欺诈消费者,何须再给电信企业留下长达半年的喘息之机?
事实上,信息产业部现在才着手对电信的欺诈行为进行查处,已经让消费者“等待了太久太久”。近年来,消费者饱受电信欺诈的侵害。河南省质监部门抽检的结果显示,2004年该省的几大电信运营商计费话单差错率超出国家标准上千倍,一年至少多收费1亿元。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陆锡蕾更是拿出确切数据,说明电信欺诈问题的严重性:“全国每年产生的电信欺诈性收费高达70亿元以上。能够通过投诉或诉讼获得返还的数额微乎其微。”
对此,信息产业部不可能不知道,为何一直拖到现在才行动?既然行动了,为何不及时对电信欺诈行为进行处理,还要耗上半年时间?这反映出相关部门工作效率的低下,而效率低,必然造成政府运行成本的上升。6月3日,中国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特别强调,中国不仅要建立一个廉洁的政府,还要建立一个廉价的政府,政府的成本太高,就是再廉洁也是浪费纳税人的钱。
诚如李金华审计长所言,政府部门工作效率的低下,不仅造成了运行成本的高昂,浪费了纳税人的钱,也由于没有及时对侵害纳税人权益的行为进行查处和制止,而使纳税人额外付出高昂成本。以电信欺诈为例,如果有关部门在消费者大量投诉的问题一出现,即认真调查,严加处理,必然会促使电信部门依法经营,不敢肆意欺诈消费者。但是,我们看到的并非有关部门的快速行动,而是迟迟不动,这导致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即使那些付出了高昂维权成本的消费者,也常常由于有关部门的不及时作为而导致维权失败。
在这种情况下,电信部门又怎么可能收敛自己的欺诈行为?当电信运营商计费话单差错率超出国家标准上千倍,谁能说这不是故意而为之?
其实,消费者更期待的,并非持续多久的专项活动,他们更期待有关部门能够完善相关法律和相关制度,建立起长效的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以促使电信部门依法经营,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这种长效机制下,任何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都将迅速受到惩处。
如此,不仅政府运行的成本和消费者维权的成本大大降低,也将使依法经营的观念深入人心,降低整个社会的运行成本。因而,长达半年的专项活动,时间至少可以缩短一半,与其空耗,倒不如将宝贵的时间用于法律和制度建设方面来得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