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实际上是整个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关键点。目前我们对于整个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推进,应当把主要的注意力放到两法的合并上,要抓紧谋划、小心推出。 □本报记者 薛黎
3日举行的中国税收高层论坛上,相关官员、专家围绕我国的增值税改革和企业所得税改革展开了热烈讨论。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在会上提出,要积极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加快实施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改革,我认为在新一轮税制改革里是重中之重。”
企业所得税两法
合并是关键
“今后,我们寄希望于以完善的所得税制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促进区域之间协调发展,在税收方面,我们也希望所得税能承担起更多的、更重要的责任。”王建凡表示,目前税制结构里,对收入的贡献流转税占的份额非常大,占70%多,“随着经济的发展,税制的不断完善,流转税和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在整个税收份额里面的比重会有合理的调整,那就是流转税要适当下降,所得税要适当上升,这是一种趋势。”
“最好是增值税改革与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改革一起捆绑推出。”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高培勇指出,后者改革的一再推迟直接拖累了增值税的转型,事实上,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应该是目前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关键,是能带动增值税改革的“牛鼻子”。
高培勇还说,两法合并实际上是整个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关键点。目前我们对于整个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推进,应当把主要的注意力放到两法的合并上,要抓紧谋划、小心推出。他说:“我们寄期望的是在未来这一段时间,起码从6月3日到明年的3月中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这段时间,不能再让两法合并的改革出现任何的闪失,这是一个非常非常关键的事情。”
税收增减效应可互抵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杨元伟指出,要全面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和企业所得税统一的策略安排。杨元伟指出,第一要合理安排改革内容,分年度实施,分散减收压力,对单项改革可以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第二要配套推出一些其他税种改革,实现有增有减的结构性安排,可以配套推出一些对财政收入具有增收作用的改革措施,如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扩大适用范围、资源税计税依据的完善等。第三,在财政资源配置中统筹考虑税制改革成本,通过合理预算安排消化税制改革对财政收支的影响。
高培勇的观点也基本与杨元伟不谋而合,“增值税税基缩减的改革,意味着给企业减负。如果能够把增值税的减负效应和企业所得税改革中对于外资企业可能带来的增负效应捆绑在一起,增减效应互抵,企业增值税改革的阻力可能大大弱化。”
增值税转型
不会导致投资过热
近年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一直处于高位运行。一些人担心,全面推进增值税转型可能推动投资过热。杨元伟认为,实施增值税改革会对投资产生一定的推动效应,但并不必然导致投资过热。
杨元伟指出,2003年以来我国部分行业、部分地区出现的投资过热既有投资自发增长的市场因素,也有地方行政干预、投融资管理体制不到位等非市场因素。而增值税改革只会对市场因素有一定影响,只要能对非市场因素进行有效控管,投资规模及增长是可以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的。
其次,实施增值税转型后进项税款的抵扣范围仅仅只是扩大至企业购置的机器设备,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机器设备的投资额仅占一小部分。另外许多行业不在增值税的使用范围内,如近年来投资增长过热的房地产业。
“从东北增值税转型试点情况看,2004年下半年以来,整个东北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较快,但是实施增值税改革的八个行业并没有显示出投资过热迹象。”杨元伟说。
两法合并
不会降低对外资吸引力
杨元伟表示,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是既定的改革方向。对于改革可能影响吸引外资的忧虑,杨元伟指出:“企业所得税制度统一并不会对吸引外资带来太大负面影响。税收制度的改革还会提升外资的质量,优化外资结构。”
杨元伟表示,一国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主要包括市场潜力、法律因素、劳动力成本、土地附加资源价值、优惠政策等,曾有调查显示税收优惠在外商来华投资决策的考虑因素中仅居第五位。
况且,这次企业所得税制度统一过程中,我国保持了比周边国家相对较低的税率水平,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还将对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给予适当的过渡期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