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华侨城再融资原方案拟二次上会
[□本报记者 何军] 2006-06-05 00:00

 

  □本报记者 何军

  

  G 华侨城今日披露,公司认股权证发行申请在2006年6月2日召开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06年第3次会议上,未获得审核通过。公司将对发行审核委员会所提出的意见作出解释说明或解决有关问题后,再次尽快提出申请,按原有方案发行认股权证。

  G 华侨城表示,公司股票6月5日停牌一小时,10时30分恢复交易。

  G华侨城认股权证发行方案是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以10:3.8 的比例免费派发百慕大式认股权证,共计149522568 份。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7.00 元的价格,认购本公司1 股新发的股份。认股权证的存续期是自权证上市之日起12 个月,行权日是权证存续期的最后5 个交易日。

  充分行权后,募集资金总量为104666 万元,拟投资于上海华侨城旅游综合项目的建设,不足部分由公司以其他方式解决,若有剩余,则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G华侨城表示,上海华侨城旅游综合项目,是一个契合上海市科技立市和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要战略,满足2010 年上海世博会对文化旅游娱乐项目的需求,融生态、旅游、娱乐、文化、居住、休闲诸功能于一体的大型现代旅游综合项目。该项目总投资概算42.90 亿元,其中旅游部分15.43 亿元,地产部分27.48亿元,投资收益率为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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