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2006-06-05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06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会议有关事项作如下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6月15日 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6月13日至2006年6月15日每天9:30-11:30和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6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国际航空港大酒店会议中心

  4、召集人: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

  7、会议提示公告

  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二次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公告,除本次提示公告外,将于2006年6月12日再次发布提示性公告。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6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采用委托董事会投票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等。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公司股票已于2006年5月15日起停牌,于2006年5月25日复牌,此阶段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在2006年5月24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本次会议在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根据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表决。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由于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是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的一部分,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行,并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议案和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作为同一事项进行表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同一日。含有公积金转增议案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实施,即本次合并议案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6年5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A、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B、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C、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D、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投票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A、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B、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C、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后的决议执行。

  四、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06年6月12日-6月13日 8:30-11:30、13:00-16:00。

  2、登记手续:

  A、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证券帐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内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邮政编码:361006

  电  话:0592-5706078 0592-5706003

  传  真:0592-5730699

  联 系 人:刘波、程育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见附件二。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6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年6月7日至2006年6月9日每日9:00至17:3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发布的《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六月五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注:本委托书格式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本人/本单位对《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意见:同意( );反对( );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公司名称)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署(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决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弃权案,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写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表格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

  附件二: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6月13日至2006年6月15日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2)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均为买入股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申报。如下表: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

  

  D、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3、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厦门空港”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股权登记日持有“厦门空港”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委托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3)股权登记日持有“厦门空港”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弃权票,只要将委托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二、投票注意事项

  1、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来行使表决权,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2、通过交易系统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时,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应尽早投票,不要等到最后一天投票。

  证券代码:600897        股票简称:厦门空港         公告编号:临2006-012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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