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商文 周翀
“封转开”的预期应该是很乐观的,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封闭式基金都会“封转开”。记者日前从相关权威渠道了解的信息显示,有关方面正在制订一个具体的操作办法,来推动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这个操作办法是一个比较中性的东西。办法不会对封闭型基金到期后的出路进行统一的要求,而只会对进行“封转开”的具体操作流程、环节等做出相应规定。
据相关人士透露,拟议中的操作办法不会出现“特例”、“一刀切”等内容。只要符合法律规定,证监会在认可其程序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就可以对其结果进行核准。也就是说,基金到期究竟采取何种方式清算,在很大程度上由基金持有人的态度来决定。
基金持有人态度并不都是倾向封转开。从记者了解的信息看,对于原来表现很好的封闭式基金,机构投资人比较认可到期后转为开放式基金;而对于那些表现不是很好的封闭式基金,则认为到期该解散就解散。
有关方面的思路赢得业内专家的认可。“对于封闭式基金到期后的出路,监管部门不应该采取统一画线的做法,而应该根据每只基金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处理,这样做对市场和投资者更加稳妥。” 北京大学教授曹凤岐如是说。
对于投资人而言,封转开与到期清算的收益其实差别不大,这两者都是按基金的资产净值进行核算。不过,如果实行到期清算的话,资产变现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额损失。因此投资人选择封闭式基金,不仅要关注封闭式基金的折价率,还要关注该基金持有资产的流动性,以及管理人的管理素质。
“不管有关方面出台的细则是不是实行一刀切,这个细则出台有利于解决封闭式基金的到期清算问题。”基金业人士如此认为。由于缺乏操作经验,现在多数基金管理公司都希望监管部门能够发挥较大的作用,把法律中规定不够清晰的地方,通过出台态度更加明确、操作程序更加具体的细则加以解决。这样也有助于解决“封转开”操作的盲目性。“让优秀的基金继续生存,对管理水平不高的基金进行淘汰,这也有利于基金业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