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秦宏
昨天,财政部和央行联合发布《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暂行办法》,预示着约1万亿元的国库现金将逐步走上市场化运作的道路。在初期阶段,国库现金管理将主要实施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和买回国债两种操作方式。
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是指在确保中央财政国库支付需要前提下,以实现国库现金余额最小化和投资收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一系列财政管理活动。中央国库现金是财政部在中央总金库的活期存款。长期以来,我国的财政现金主要存放在央行的特定账户。截至今年4月底,财政存款余额已经达到了1.18万亿元。但是,由于缺乏其他投资渠道,国库资金只能以获取活期存款利息为主。因而,国库现金管理启动后,将对规范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提高国库资金的使用效益起到积极的作用。
根据暂行办法,国库现金管理方式包括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买回国债、国债回购和逆回购等。在国库现金管理初期,主要实施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和买回国债两种操作方式。
其中,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的期限限定在一年以内。为保证中央国库现金安全,国库现金管理存款银行在接受国库存款时,必须以可流通国债现券作为质押,质押国债的面值数额为存款金额的120%。
国库现金管理定期存款操作将通过央行的“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系统”,面向国债承销团和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的商业银行总行公开招标进行。央行将于招标日的三个工作日前,按照财政部操作指令以“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室”名义向社会发布招标信息。
买回国债,是指财政部利用国库现金从国债市场买回未到期的可流通国债并予以注销或持有到期的交易行为。买回国债操作由财政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面向记账式国债承销团公开进行。
同时, 国库现金管理加强了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根据暂行办法,国库现金管理将由财政部会同央行共同进行操作。其中, 财政部主要负责国库现金预测并根据预测结果制定操作规划,央行主要负责监测货币市场情况;财政部与央行协商后签发操作指令,由央行进行具体操作。
暂行办法还要求,财政部和央行在明确相关职责分工的前提下,建立必要的协调机制,包括季度、月度例会制度以及在每期操作之前进行必要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