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五大措施 构建新农村建设金融合力
[(新华)] 2006-06-06 00:00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迫切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形成有效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金融合力。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唐双宁近日就金融机构如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接受记者采访时作上述表示。

  “十五”期间,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支持“三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到去年末,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三类机构涉农贷款余额达4万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19%,比“十五”初期增加1.6万亿元,平均每年增长11.7%;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投放农村的贷款总量首次突破2万亿元,用于支持农业的贷款总量首次突破1万亿元,直接到户的贷款占农业贷款的比重达80%。

  据了解,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制度和办法正在加紧研究制定中。

  “银监会的总体思路是:在有效防范风险前提下,积极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支农服务方式,逐步完善金融支农的配套制度建设,努力确保支农力度不断加大,支农质量不断提高,支农功能不断完善,支农效果不断显现。”唐双宁说。

  据唐双宁介绍,银监会将从5方面入手,全力构建新农村建设金融合力:

  按照经营现代化方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争取1年时间实现贷款风险向五级分类过渡,3年基本理顺管理体制,用5年至10年时间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分期分批逐步建成产权明晰、经营有特色的社区性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

  加快政策性银行改革步伐。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扩大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增强支农服务功能。国家开发银行要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放重点转向农村,支持小乡镇建设和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中国进出口银行要大力支持农产品出口创汇,运用信用手段,支持涉农企业“走出去”。

  中国农业银行要加快改革步伐,加大对农村的市场化支持力度。紧随新农村建设进程,农业银行要合理布局机构网点,更多关注和满足具有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的农产品产业带、主导产业生产基地、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的有效需求,提高对优质农业重点龙头企业的综合服务水平。

  加快组建邮政储蓄银行,建立完善邮储资金回流农村机制。邮政储蓄在目前业务基础上,根据邮政储蓄银行组建进程和管理能力,逐步放开业务范围,先期可考虑开展邮政储蓄机构办理社区居民与农户和小企业质押贷款业务试点,探索增加新的资金投入渠道,增加农村资金投入总量。

  支持发展其他形式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和方式。推动现有农村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竞争,引导其他金融机构加强对农村的金融服务,在农村设有网点的商业银行应将一定比例资金投放农村,鼓励积极开发适合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大力发展农村保险、租赁、银行卡、理财以及代收代付等业务,积极发展大宗农产品期货交易市场。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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