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2005年年报事后审核基本完成
[□本报记者 王璐□本报记者 黄金滔] 2006-06-06 00:00

 

  沪市:披露准则得到较好贯彻

  □本报记者 王璐

  

  日前,上证所对上市公司2005年年报的事后审核工作已基本完成。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总体情况来看,此次年报准则修订新增加的要求和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关联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日常关联交易、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等事项的披露,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逐一披露等,都在2005年年报中得到了较好贯彻,特别是以往年度上市公司年报“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存在的“避重就轻、流于形式、语焉不详”的缺陷得到很大改善,着墨和重视程度显著增加,上市公司年报信息的充分性、有效性、可读性得以稳步提高。

  据上证所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年报事后审核工作的特点,上证所进一步完善了审核程序和审核要点,严格执行双人(分别具有会计和法律专业背景)审核制度,充分发挥会计、法律专家小组的作用,并分组对年报事后审核情况进行汇报总结,借助电子财务预警系统进行辅助分析等,确保了上市公司年报事后审核的质量和速度。据该人士称,此次年报事后审核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下转B3)

  深市:年报“补丁”现象大大减少

  □本报记者 黄金滔

  

  记者昨日从深交所获悉,该所2005年年报事后审查工作已于日前基本完成。据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总体情况来看,年报披露整体质量稳步提高,但在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方面仍亟待提高。

  该负责人强调,为突出监管重点,提高监管效果,加快反应速度,深交所将把年报披露和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向中国证监会和各地证管部门通报,同时还将根据上市公司反馈和整改情况,继续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和相关责任人予以惩戒。

  据悉,此次年报审查,深交所就上市公司执行法规的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重点监督上市公司披露年报准则的遵循情况、会计准则、制度的执行情况、公司股改进展及承诺履行、清欠解保进展、非标准审计意见、利润分配、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等内容。深交所进一步推广“年报合理怀疑”和“质疑式审核”,会同会计和法律专家,借助“利润操纵识别系统”等电子化工具,对年报中重大问题进行了集中会诊。

  此外,年报审查期间,深交所共发出各类问询函226份,关注函134份,监管函70份。深交所加大了对不符合披露规范的年报事前纠正力度,年报“补丁”现象大大减少。                (下转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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