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业股改难产显国资委监管强势
[□本报记者 何军 黄金滔] 2006-06-06 00:00

 

  深物业被深交所强行复牌

  □本报记者 何军 黄金滔

  

  连续停牌157天后,深物业股票被深交所强行复牌。

  深圳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出《关于深物业股票复牌的通知》。通知称,2006年6月5日,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披露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暂停审核卓见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宜的通知》的相关内容。鉴于深物业短期内无法实施其股改方案,为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18条的规定,本所决定深物业股票从2006年6月6日起复牌。同时,深物业应当尽快督促其相关股东做好有关后续工作。

  □本报记者 何军

  

  国资委对卓见投资收购的紧急叫停使深物业股改陷入僵局。在深物业股改难产背后,国资委的强势监管逐渐显现。

  昨日,深物业披露,卓见投资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通知称,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意见,鉴于有关方面对卓见投资收购深物业法人股中的一些问题尚待核实,决定对卓见投资要约收购深物业股份事宜暂停审核。

  值得关注的是,在此之前国资委已经同意了卓见投资对深物业的收购。2005年4月1日,卓见投资与深物业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受让深物业法人股38086.16万股,占总股本的70.29%,受让价格为45857.64万元。2005年7月22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出《关于深物业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将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持有的深物业5662.8万股,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持有的深物业32423.3612万股转让给卓见投资。事隔10余月,国资委态度却发生了180度大转变。

  记者昨日与深物业有关人士取得了联系,他告诉记者国资委叫停收购的原因公司并不清楚,相关大股东也没有向公司说明情况,公司知道的全部信息都于昨日做了披露。而深物业目前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有些情况并不适宜对外公布,如果记者想了解情况可以直接去问国资委。

  卓见投资既是深物业潜在第一大股东,又是深物业股改动议人,也是股改对价支付实际执行者之一。深物业股改说明书强调,股权分置改革以中国证监会豁免卓见投资要约收购义务和股权转让完成为前提,如果本次股权转让及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未获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将自动终止。尽管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未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后,卓见投资承诺放弃要求终止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权利,并同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但如今国资委对收购的紧急叫停,使卓见投资不得不面对其主导的深物业股改可能流产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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