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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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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6-06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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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本报B5版《股改进程提示(每日更新)》一表中上海家化的股改对价方案要点应该为: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付1.8股股票;2、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10 股转增股本0.46股。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可获得的全部转增股份3,364,992股按各流通股股东所持流通股股份数占流通股股份总数的比例支付给流通股股东;3、以转增完成后的基数计算,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共将获得非流通股 股东支付的约2.2股对价股份;4、家化集团和惠盛实业承诺,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若公司的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将向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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