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光科技清欠 大股东借战略投资者“过桥”
[□本报记者 田露] 2006-06-06 00:00

 

  □本报记者 田露

  

  控股股东通过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以此来获得偿还对上市公司占款的相关资产,这种方式目前在上市公司“清欠”战中尚不多见。兰光科技可算一例。今日,兰光科技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兰光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19日与上海创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深圳兰光经济发展公司(兰光科技控股股东)《改制并增资扩股意向书》。根据计划的实施程序,上海创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06年6月5日进入兰光集团进行尽职调查。

  兰光科技透露,控股股东的增资,是为了实现对公司的资产重组,促进公司提升业绩并顺利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而增资扩股的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控股股东占用兰光科技的资金。目前,上海创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以现金、资产和股权的方式增资,增资总金额为4.2亿元。

  增资方显然意在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兰光科技今日表示,本次增资实施后,上海创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取得深圳兰光经济发展公司的控股权,并实际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方的背景,从资料来看,是一家注册资金为1亿元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有色金属和矿业等方面的投资及资产管理,该公司由四名自然人持股。

  此前,根据兰光科技的信息披露,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司为深圳兰光经济发展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垫付贷款而形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人民币4.18亿元;此外,公司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为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形成的资金占用余额为人民币2.9亿元,代关联方偿还债务形成的资金占用余额也不少。面对巨额占款,兰光科技当时就已透露,控股股东计划寻求战略投资者增资,以增资款来偿还上述占款。

  不过,据兰光科技今日披露的情况来看,此次清欠将不大可能用现金清偿了。增资方的增资资金中有部分为非货币资产,将会采取“以资抵债”的方式。

  由于涉及到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及清偿债务事项,兰光科技表示,该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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