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于2006年5月30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30,356,6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2.25元现金)。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6月13日,除息日为2006年6月14日,红利发放日为2006年6月14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6年6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现金红利于2006年6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含高管股)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室
咨询电话:0757-26338779
传真电话:0757-26651991
特此公告。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6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0527 证券简称:G美的 公告编号:2006-030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