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81 股票简称:ST万鸿 编号:2006-020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重大诉讼事件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鸿公司”)收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武民商初字第131号应诉通知书和民事起诉状。根据《证券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诉讼机构名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该案的基本情况:
(1)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2)第一被告: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博公司”)
第二被告: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起诉状主要内容:
原告在起诉状中称:2003年12月23日,原告下属江汉支行与第一被告签订了汉交银2003年贷字A1011303072号《交通银行借款合同》,约定:第一被告向江汉支行贷款860万元,期限自2003年12月23日至2004年6月18日,贷款用途为企业周转(借新还旧2002111051号)。同日,江汉支行与第二被告签订了汉交银2003年保字A1011303072号《交通银行借款保证合同》,约定:第二被告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合同签订后,江汉支行依约发放了贷款,但第一被告逾期未履行偿还借款的义务。
(4)请求事项:
①请求依法判令第一被告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855万元及利息;
②请求依法判令第二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③请求依法判令本案的诉讼费及保全费全部由两被告承担。
3、本公司核查情况:
公司为道博公司86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系历史贷款到期转贷提供的担保,详见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
4、有关事项对公司基本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在以前年度未对该笔担保事项计提预计负债,尚无法预计该项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是否会产生较大影响。
5、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2)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武民商初字第131号应诉通知书
本次公告前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6月5日
股票代码:600681 股票简称:ST万鸿 编号:2006-021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价格从2006年6月1日至2006年6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属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为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860万元担保纠纷一案于2006年6月6日披露(详见2006-020号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