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编号:2006-020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申请公司股票自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06 年6月9日)起停牌。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本次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的时间安排,及时公告改革方案实施及公司股票复牌事宜;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经本次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本次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一交易日复牌。
本公司于2006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公告本次股东会议第一次提示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6月16日下午2: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6月14日至6月16日期间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8日;
(三)提示公告:本次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本次股东会议提示公告,两次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6 年6月7日、2006 年6月13日。
(四)会议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二路819号公司会议室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非流通股股东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七)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流通股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种表决方式;非流通股股东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参加会议。
(八)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2006 年6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也可以委托董事会行使投票权;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任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等。
(九)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本次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本次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的时间安排,及时公告改革方案实施及公司股票复牌事宜;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经本次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本次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一交易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方案内容详见2006年6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一)股东具有的权利
股东享有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需要类别表决通过,即除须经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外,还须经参加本次股东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二)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议流通股股东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详见本公告“五、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征集投票权。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股东会议审议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详见本公告“六、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的实现方式”。
公司流通股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投票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征集投票多次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三)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 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 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 如审议事项获得本次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表决结果对未参与本次股东会议投票表决或虽参与本次股东会议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仍然有效。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若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06 年6月12日上午9:30-11:30 及下午2:00-4:00。
(三)现场登记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二路81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恒湖、丁泽涛
电话:0543-3288255,3288398
传真:0543-3288555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二路819号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 年6月14日至6月16日期间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二)投票代码
1. 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 元代表“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1 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3.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例如:投资者对“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为:
(三)投票注意事项
1. 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
六、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的实现方式
(一)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06 年6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06 年6月12日至2006 年6月15日。
(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妥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公告附件二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联系人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
1. 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1)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4)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5)2006年6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2. 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1)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2006年6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征集人委托的联系人。同时,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该等文件应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时间截止(2006年6月15日16:00)之前送达,逾期则作无效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该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也视为无效。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的指定地址如下:
公司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二路819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56617
联系人:苏恒湖、丁泽涛
电 话:0543-3288255,3288398
传 真:0543-3288555
(五)授权委托的规则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将由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律师审核并见证。经审核见证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公司董事会办理投票事宜。
1. 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方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时间截止(2006年6月15日16:00)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并均由股东签字或盖章。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2.其他事项
(1)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现场投票的,已作出的授权委托失效。
(2)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重复授权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最后一次授权委托的内容为准。
(3)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4)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视委托股东对征集事项的授权委托为无效。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 6月7 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下列格式自制均有效)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法人股东组织机构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附件二:董事会征集投票委托的授权委托书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征集投票委托的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下列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声明:本人是在对董事会征集投票委托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人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现场投票的,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06年6月16日召开的华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授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股,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法人股东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06年 月 日
股票号码:600448 股票简称:华纺股份 编号:临2006-021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于6月7日上午停牌一小时,经咨询公司主要股东和公司管理层,公告如下:
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本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