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 2006-06-07 00:00

 

  股票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股票代码:000058、200058        公告编号:临2006—030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亦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A股股票复牌时间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6月5日14:00

  4、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6月1日—2006年6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6月1日、2006年6月2日、2006年6月5日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6月1日9:30—2006年6月2日15:00、2006年6月5日9:30—15:00中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工业园4栋11楼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为民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66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85,725,5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4%。

  2、非流通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非流通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67,727,898股,占公司非流通A股股份总数的89.3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3%。

  3、流通A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表决、通过委托董事会方式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66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997,638股,占公司流通A股股东股份总数的20.78%,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流通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0,900股,占公司流通A股股东股份总数的0.0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2)通过委托董事会方式表决的流通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857,741股,占公司流通A股股东股份总数的4.4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

  (3)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A股股东共1,62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098,997股(已扣除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及其持有的代表股份40,000股,委托董事会投票的股东5人及其持有的代表股份922,587股),占公司流通A股股东股份总数的16.28%,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了会议的议案《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全文见本公司于2006年5月20日刊登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五、会议表决结果

  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全体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385,309,148股,占参加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1%;反对票405,482股,占参加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1%;弃权票10,906股,占参加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2、流通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17,581,250股,占参加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流通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864%;反对405,482股,占参加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流通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30%;弃权10,906股,占参加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流通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6%。

  3、表决结果

  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85,725,536股,其中,参加表决的流通A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为17,997,638股。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参与投票的前十大流通A股股东的持股和表决情况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宋萍萍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操作指引》的规定,本次会议批准《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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