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 2006-06-07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6年4月20日召开的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6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405元现金。本次分红后总股本不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2日

  2、除息日:2006年6月13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6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高管股的股息于2006年6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联系人:汪红杰、庄永红

  咨询电话:0952-2098563

  传真:0952-2098562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6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G东方钽 公告编号:2006-026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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