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
[] 2006-06-07 00:00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A         公告编码:2006-026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6月6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开发科技大厦二楼五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 持 人:副董事长谭文鋕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462,522,7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3.11%。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普通决议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62,522,7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62,522,7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62,522,7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4.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462,522,7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5.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正文和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462,522,7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6.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

  同意462,522,7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7. 审议通过了《关于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控股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深科技A"股份363,086,943股,为关联法人回避表决。

  非关联股东同意99,435,823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二)特别决议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案》。

  同意462,522,7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同意462,522,7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同意462,522,7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4.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同意462,522,7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五、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上,三名独立董事分别向股东大会提交了《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5年度述职报告》,并对2005年度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汇报。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宇锋

  3.结论性意见: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朱宇锋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四次(200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 公司第十四次(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4. 独立董事2005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A         公告编码:2006-027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6月6日在本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该次会议通知已于2006年5月25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举手表决,一致选举宋建华先生担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六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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