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 2006-06-07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0名,程国强董事因故未能参加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决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决议通过关于为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有限公司3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其主营业务为加工、销售大米。2006年6月20日需偿还到期的短期融资券,共需资金3亿元,需通过银行贷款解决。经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农垦支行协商,同意贷给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有限公司一年期贷款3亿元,需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44亿元(截止2005年12月31日),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在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且所涉及金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前提下,董事会有权决定下列事宜: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的规定,本次担保金额为3亿元。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决议通过关于为哈尔滨龙垦麦芽有限公司3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哈尔滨龙垦麦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其主营业务为麦芽生产、销售。2006年6月20日需偿还到期的短期融资券,共需资金3亿元,需通过银行贷款解决。经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农垦支行协商,同意贷给哈尔滨龙垦麦芽有限公司一年期贷款3亿元,需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44亿元(截止2005年12月31日),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在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且所涉及金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前提下,董事会有权决定下列事宜: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的规定,本次担保金额为3亿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1票。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G北大荒     公告编号:2006-10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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