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出台指导意见 探索央企负责人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
[□本报记者 卢晓平] 2006-06-08 00:00

 

  国资委出台指导意见

  探索央企负责人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

  □本报记者 卢晓平

  

  国资委昨天公布的《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表示,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经常发生、用途明确、标准易定的职务消费,可以探索实行货币化改革。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重点提出了三方面要求:一是职务消费货币化的标准,应根据企业实际和职位特点,参照国内外同类企业的做法,与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统筹考虑,合理确定,不得高于货币化改革前的费用支出,不得变相提高企业负责人的总体薪酬水平。二是各中央企业要研究、制订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制度规章或管理办法。企业应同时制订企业内部有关人员及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制度规章或管理办法,对其所管理人员职务消费的行为进行规范。企业负责人经批准在所出资企业兼职的,所出资企业应定期向母公司报告其在本企业职务消费的情况。三是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要纳入企业年度预算内进行调控,避免职务消费预算的过快增长。企业拟定的职务消费管理制度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前,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听取职工意见,并作为厂务公开的内容,接受职工的民主监督。

  按照要求,中央企业将在今年年底前把规范职务消费的制度规章建立起来,从2007年起严格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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