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鼓励集团整体上市
[□本报记者 王璐] 2006-06-08 00:00

 

  □本报记者 王璐

  

  昨日,在大盘跌幅超过5%的情况下,G上港却逆势而行,全天涨幅达到5.58%。显然,集团整体上市概念是其走势强劲的原因。监管部门权威人士昨天在就此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集团整体上市的意义可以和股权分置改革相提并论,随着国资改革战略思路的转变和后股改时代的到来,整体上市将是未来发展的大趋势。

  “可以说,如何在全流通时代进行制度安排,促进上市公司做优做强是管理层自股改以来一直思考的问题。”上述权威人士向记者表示,“鉴于此种原因,早在前两批股改试点成功完成之时,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就提出,支持绩优大型企业通过其控股的上市公司定向发行股份实现整体上市,支持上市公司以股份等多样化支付手段,通过吸收合并、换股收购等方式进行兼并重组,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

  此后股改全面铺开,随着股改进程的推进,一批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相继推出了集团公司整体上市的方案。前不久G鞍钢成为全流通背景下第一个整体上市的公司,G本钢、G太钢也先后谋求整体上市。除此之外,在煤炭、有色金属、汽车等行业中均有多家G股公司的集团公司表示出整体上市的意向。

  显然,在全流通背景下,资本市场的市值放大效应和合理的定价能力已成为公司整体上市的“助推剂”。

  但权威人士表示,仅用上述原因解释集团整体上市热潮还不全面。他说,随着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加入全流通行列,正如管理层所期望的,如何打造后股改时代的新蓝筹股成为上市公司关注的问题。根据市场认同的看法,全流通环境下的蓝筹股除了业绩优良、市值较大、成交活跃、红利优厚等特点,更重要的内涵是优质与规范,而整体上市恰恰能在很大程度上满足这一点。正因如此,全流通后实现整体上市成为众多上市公司努力的方向。

  “可以预见,与股权分置改革的综合效应类似,从非整体上市向整体上市的制度转变,会对我国企业治理结构、经营水平的提高以及国企国资体制改革产生深远影响。”该权威人士指出,“因此,集团整体上市是一个值得鼓励的方向。通过整体上市将真正的大蓝筹引入资本市场,这将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整体的发展情况,从而形成合理的预期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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